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和土地資源的日益緊缺,住宅與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現象愈發普遍。這種綜合性建筑在提高土地利用率、促進城市功能復合的同時,也帶來了復雜的消防安全問題。由于不同功能區域火災風險特性差異顯著,因此,如何在住宅與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的情況下,合理配置室內消防設施,保障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,成為消防安全領域亟待深入研究和解決的關鍵課題。本文將深入探討住宅與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時,室內消防設施的配置策略,涵蓋法規標準、配置原則、具體措施以及特殊情況處理等方面,力求為消防設計人員提供參考。
一、法規標準與設計依據
在探討具體配置策略之前,明確相關法規標準是基礎。在中國,室內消防設施的配置主要依據以下法規標準:
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 50016): 該規范是指導各類建筑消防設計的核心文件,涵蓋了建筑防火分區、消防設施配置、疏散設計等方面的要求。針對住宅與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的情況,規范中特別強調了不同功能區域的防火分隔、疏散通道的獨立性以及消防設施的針對性配置。
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 50045): 如果合建建筑屬于高層民用建筑,則需要同時滿足該規范的要求,特別是在消防電梯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方面有更高的標準。
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(GB 50084): 該規范詳細規定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、安裝、調試和驗收要求,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置的依據。
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》(GB 50116): 該規范涵蓋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組成、探測器選型、報警控制器配置等內容,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的依據。
各地消防技術規范和規程: 各地消防部門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,制定相應的消防技術規范和規程,對某些特殊情況或具體細節進行補充和完善。
在進行室內消防設施配置設計時,必須認真研讀上述法規標準,并結合實際情況,確保設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強制性規定。
二、配置原則:分區對待,風險導向
住宅與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,其消防設施配置的核心原則是分區對待,風險導向。這意味著要根據不同功能區域的火災風險特性,分別進行消防設施的配置,不能簡單地采用統一的標準。
分區對待: 明確區分住宅部分和其他使用功能部分,如商業、辦公、酒店等,并在物理上進行有效的防火分隔。不同區域應有獨立的防火分區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系統。
風險導向: 對不同功能區域的火災風險進行評估,包括火災荷載、人員密集程度、可燃物種類等因素。根據風險評估結果,確定消防設施的配置標準和數量。例如,商業區人員密集,可燃物較多,火災風險較高,應配置更為完善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。
此外,還需要考慮以下幾點原則:
疏散安全: 確保所有人員在發生火災時能夠安全、迅速地疏散。疏散通道應暢通無阻,并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。
早期探測: 通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,盡早發現火情,為人員疏散和滅火行動爭取時間。
有效滅火: 配置足夠的滅火設施,如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、滅火器等,能夠有效控制和撲滅初期火災。
聯動控制: 各個消防設施之間應實現聯動控制,例如,火災報警后,自動啟動噴淋系統、排煙系統等。
可靠性保障: 消防設施應具備可靠性,能夠長期穩定運行,并在火災發生時發揮作用。
三、具體配置措施
根據上述原則,住宅與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時,室內消防設施的具體配置措施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防火分隔: 不同功能區域之間必須采用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,如防火墻、防火卷簾、防火門等。防火分隔的耐火極限應滿足規范要求,確保火災不會在不同區域之間蔓延。住宅與商業之間尤為重要,需要嚴格的防火分隔。
火災自動報警系統: 住宅部分和其他使用功能部分應分別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。報警探測器的選型應根據不同區域的特點進行選擇。例如,住宅部分可以選擇感煙探測器,商業區可以選擇感煙探測器和感溫探測器,廚房可以選擇火焰探測器。
自動噴水滅火系統: 根據不同區域的火災危險等級,配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。商業區、辦公區等火災危險等級較高的區域,應配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。住宅部分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配置或不配置。對于高層住宅,一般要求配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。
室內消火栓系統: 建筑內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,保證消防人員能夠及時取水滅火。消火栓的布置應滿足滅火半徑的要求,保證覆蓋所有區域。
滅火器: 在適當的位置配置滅火器,方便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救。滅火器的類型和數量應根據不同區域的火災風險進行選擇。例如,商業區應配備ABC型干粉滅火器,廚房應配備滅火毯或濕性滅火器。
防排煙系統: 對于有防煙要求的區域,應設置防排煙系統。防煙分區應合理劃分,排煙口的設置應能夠有效排除煙氣。
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: 建筑內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,保證人員在火災發生時能夠安全、迅速地疏散。應急照明的照度應滿足規范要求,疏散指示標志應清晰、醒目。
消防電梯: 如果建筑屬于高層建筑,應設置消防電梯,方便消防人員進行救援和滅火。消防電梯應具備獨立的電源和保護措施。
消防控制室: 建筑內應設置消防控制室,集中監控和控制各個消防設施。消防控制室應配備專業人員進行值班,并定期進行消防演練。
四、特殊情況處理
在實際項目中,可能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,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:
地下室連接: 如果住宅和其他使用功能部分通過地下室連接,需要特別注意地下室的防火分隔和疏散設計。地下室應設置獨立的防火分區和疏散通道,并配置完善的消防設施。
裙房連接: 如果住宅位于裙房之上,裙房的消防設計應更加嚴格。裙房的防火等級應高于住宅,并配置更加完善的消防設施。
設備用房: 設備用房,如變配電室、水泵房、空調機房等,應單獨設置防火分區,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。
特殊用途的場所: 對于一些特殊用途的場所,如電影院、KTV、網吧等,應根據其自身的特點進行消防設計。這些場所人員密集,可燃物較多,火災風險較高,應配置更為完善的消防設施。
五、結語
住宅與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,其消防安全問題需要高度重視。只有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標準,堅持分區對待、風險導向的原則,合理配置室內消防設施,才能有效地保障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。在實際設計過程中,應充分考慮建筑的特點、使用功能以及當地的實際情況,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,確保消防設計方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。